附屬社團 | 高爾夫球社設置要點

高雄成大校友高爾夫球社設置要點
105年1月7日修訂
110年5月7日修訂

第一條:本社訂名為”高雄成大校友高爾夫球社”。

第第二條:本社由愛好高爾夫球運動之校友組成,以敦睦友誼,切磋球技,鍛鍊身心為宗旨。

第第三條:本社成員以校友為主體,其它愛好高爾夫運動之球友經介紹亦可參加.

第第四條:本社設社長一名推行會務,由社員推選之,每任2年。

第第五條:本社設總幹事一名協助社長推行會務,由社長提名經社員同意任命之。

第第六條:“會費”男性社員每年繳8000元,女性社員每年4000元,假日會員繳3000元打4次,總幹事免費,以應本社各項開支,會費之調整由社員公決之。

第第七條:每次比賽之球場費用由社員自理。

第第八條: “比賽”

1.每月比賽一次,一年共12次,有8次定於每月第一次星期四,有4次定於每月第1次星期日,如因故無法於上開時間舉行時,得另選時間舉行之。比賽地點由總幹事安排。

2.比賽採18洞通盤擊數計分方式。

3.每次比賽取淨桿數(Net Score)決定名次。

4.成績相同時以差點較少者為優先,差點再相同時,以年長者為優先。

5.差點之審定及調整:(最高以36差點為限)

a.社員入會時自行申告所屬球場之差點,若無法得知,則以連續2次的成績平均。

b.差點之調整:

(1).每次比賽淨桿數低於標準桿者,依其低於標準桿數打八折(四捨五入法)計算調整其差點,且得冠軍者再依其原差點之10%(四捨五入法)調整其差點。

(2).年度新差點,於年度結束時以總桿數除以出席次數為其新年度之差點。

第第九條:“獎項&獎金”

  1. 每月份比賽之獎金於賽後由社長頒發之。
  2. 總桿冠軍:獎金1000元。(管制每人每年1次)
  3. 淨杆第1、2、3、4、5名獎金依次為1000、800、700、600、500元。
  4. 末二獎(BB獎):獎金500元。(管制每人每年1次)
  5. 最近洞獎:4短洞,獎金200元。
  6. 最遠洞獎:2洞,獎金200元。
  7. 第二桿近洞獎:2洞,獎金200元。
  8. Birdie獎:獎金200元。
  9. Eagle 獎:獎金1000元。
  10. 跳跳獎:獎金200元(#7,#10,#14,#17,#20…),有留下來用餐才有跳獎。
  11. 每屆最後一次比賽為[年度錦標賽&成大校友聯誼賽],獎項及獎金由當屆社長自行定之。
  12. 其它獎勵:

a.全年12次比賽均參加者,頒發全勤獎,獎金為1200元。

 b.社員在月例賽中打出一桿進洞(Hole in one),全體社員每人出NT$1000元做獎盃及紀念品以資慶賀,但得獎者應請全體會員聚餐。

第第十條:本章程經新年度第一次例賽出席社員過半數之通過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

第第十一條:其他未盡事宜,得由當屆社長決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