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屬社團 | 登山健行社設置要點

高雄市成大校友會登山健行社設置要點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96.12.30修訂通過
109.08.07第二次修訂

 

第一條:高雄市成大校友會(以下簡稱校友會)爲辦理登山健行活動,增進校友聯誼,並促進身心健康,特成立登山健行社(以下簡稱本社)。

第二條:本社設於校友會會址(高雄市三民區鼎和街34號)。

第三條:凡成大校友均得加入為本社社員。

第四條:本社爲推動社務,設社長、副社長、總幹事各一名,及副總幹事若干名。

第五條:本社社長、副社長經社員大會推選,由校友會會長聘任之,任期二年,社長不得連任;副社長為下屆當然社長。

第六條:本社總幹事及副總幹事由社長遴聘之,任期與社長同,連聘得續任之。

第七條:本社於每年6、12月份社員活動時,乘便召開社員大會,討論社務,以出席人數過半之通過決議之。

第八條:本社社長應擬定本社下半年之活動計畫草案,提送社員大會審議。

第九條:本社社長應列席校友會理監事會,報告社務。

第十條:本社經費來源如下:

1. 社員年費新台幣1,500元。

2. 校友會補助。
3. 社員捐款。

4. 其他收入。

第十一條:第十一條:本社社員繳交年費參加活動,每年年終結算後,於次年繳交年費時,全年出席達十次以上者,可扣抵1,000元;出席未超過十次者,依其出席次數每次可扣抵100元。社員年費1500元中,提撥500元供兩次社員大會聚餐之用。

第十二條:為鼓勵年輕校友入社,年齡小於四十歲(含)者,入社前兩年免繳年費。

第十三條、本社活動的交通方式如果為共乘時,活動收費將包含共乘交通費用並於統一收取後發給開車者。共乘費用由活動主辦視行程距離與時間訂定之。

第十四條、本社每次活動得由社長/領隊/響導共同提出行前探勘並酌予油資補助;補助金額以google 地圖設定路線,由文化中心至探勘據點的來回里程數乘以當天油價再乘以0.2計之。每一次活動的探勘補助金額以2000元為上限。

第十五條: 本社經費收支由總幹事負責,收支狀況應於社員大會公佈之。

第十六條:本社各項活動,歡迎社員攜寶眷及好友參加。

第十七條:本社辦理活動所需費用,以實際參與者分攤為原則。

第十八條:本要點經校友會理監事會審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